《新时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建设研究:基于其以立法为主导的特征》是一本学术专著。在书稿中,作者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建设具有以立法为主导的特征,这由当时百废待兴的现实国情决定的,即法治建设必须首先实现国家经济社会生活各层面“有法可依”。在经历了开端、发展和纵深发展三个历史阶段后,这种以立法为主导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伟大成就,但也正是由于以立法为主导,人们的法律观念和配套法律机制相对滞后于法律制度建设,产生了法律实施不力、“有法难依”等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思想向体系化发展,尤其是法治建设的“新十六字方针”的提出和强调“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等论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建设从以立法为主导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向以宪法法律实施为重点的实施体系建设的战略转型,并就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进行了研究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