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秧歌应在保持山东地域特色的基础上,尊重民间艺术传承的普遍规律前提下,强化山东民间三大秧歌的艺术表现形式,挖掘秧歌艺术的社会审美价值,以此来扩大秧歌在农村社会中的实用功能。民间舞蹈保护的旨意在于保留它的原有的民俗性、民族性和地域性,民间秧歌得以传承的魅力在于它的技艺,秧歌发展的精髓是传统文化的承传。任何一个社会时期的山东三大秧歌的发展都不能以艺术特色的改变、技艺的简化、文化的衰退为代价。任何一种艺术表现形式的发展不应以艺术内涵的衰退为代价,只有保持山东三大秧歌的艺术表现力,才能使其作为乡民情感象征的物质媒介,在民间生活中得以延续,真正起到传承民间文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