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进,男,汉族,1967年1月生,山东博兴人,法律本科,英语本科。1992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任山东东胜律师事务所主任,东营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立法咨询员,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山东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东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著有《公司法新论》等书,发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解除,房屋增值应归无过错方所有》《统一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之我见》《浅析虚假诉讼的特征、危害、成因及对策》等多篇论文。 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东营市“优秀律师”,东胜律师事务所也多次被授予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