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实证分析为基础,在职务犯罪追赃“查找”“确认”阶段,针对外流赃款赃物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比如变异赃款赃物的甄别、赃物价值灭失、善意取得对追回的影响等,从界定范围、提炼存在样态、流向对认定的限制等方面深度解析,清理外流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查的障碍,在跨国追赃“控制”“固定”阶段,从厘定犯罪所得数额、犯罪指向数额的界限入手,对不同类型的、价格不明或价值难以确定的赃款赃物设计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与原则、对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人犯罪数额的准确划分,实现职务犯罪的罪责刑相当。*后本书从制度内容、规制模式等方面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资产追回机制进行比较、借鉴,一方面探讨职务犯罪追赃的主体及职责划定、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细化与完善等问题,实现跨国追赃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准确对接;另一方面剖析我国对有关国际公约、条约践行的成效与不足,从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角度充实职务犯罪跨国追赃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