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价:¥39.00
作 者: |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丛编项: | |
标 签: | 法律 理论法学 |
ISBN: | 9787509377253 | 出版时间: | 2018-03-01 | 包装: | 平装-胶订 |
开本: | 32开 | 页数: | 字数: |
*章总则
*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基本土地制度】
第三条【土地基本国策】
★第四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五条【土地管理机构设置】
第六条【守法义务与检举、控告权】
第七条【奖励措施】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土地所有权归属】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
第十条【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第十一条【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第十二条【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土地登记的效力】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六条【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七条【编制依据和规划期限】
★第 十 八 条【规划权限】
第 十 九 条【编制原则】
★第 二 十 条【编制要求】
★第二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第二十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庄
和集镇规划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江河、湖泊综合治理
和开发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四条【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第二十七条【土地调查】
第二十八条【土地分等评级】
第二十九条【土地统计】
第 三 十 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三十一条【耕地占用补偿】
第三十二条【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利用】
第三十三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第三十四条【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第三十五条【土壤改良与提高地力】
第三十六条【节约使用土地】
第三十七条【闲置、荒芜土地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开发未利用土地】
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土地】
第 四 十 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
荒滩】
第四十一条【土地整理】
第四十二条【土地复垦】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四十三条【建设用地的申请】
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用审批】
★第四十五条【国家建设土地征收】
第四十六条【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四十七条【征地补偿】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第四十九条【征地补偿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 五 十 条【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
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
安置】
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
第五十三条【建设用地的审批】
★第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第五十五条【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和使用】
第五十六条【土地用途的变更】
第五十七条【临时用地】
★第五十八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第五十九条【乡、村建设用地的范围和审批】
第 六 十 条【乡村企业建设用地审批】
第六十一条【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
第六十三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第六十四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
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理】
第六十五条【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形】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六十六条【土地监督检查机关和人员】
★第六十七条【监督检查措施】
第六十八条【出示监督检查证件】
第六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土地监督检查的配合
义务】
第 七 十 条【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案件的移送与土地行政处罚】
第七十二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行政处罚职责
的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拒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法律
责任】
第七十八条【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的法律责任】
第 八 十 条【拒不交还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
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八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八十五条【三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适用】
第八十六条【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