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新论》为“文艺美学新论”,乃是从文艺美学的研究历史与现实出发进行的初步的探索与尝试。下面分别对文中涉及的几个词汇进行简要说明。先来说“文艺”。“文学艺术”“文化艺术”“文艺”等词汇的所指交错复杂。“文学艺术”可以理解为“文学这种艺术”,也可以理解为“文学”和“艺术”的并列;在讲到“文化艺术”时,有人常常把一般的作家文学创作排除在外,指向音乐、舞蹈、表演、园艺、书画等活动;而“文艺”有时是“文学和艺术”的简称,有时又专指“文化艺术”,如历史上就曾经有“新文学”和“新文艺”的不同说法。不过,在当今时代,学界都有着共识,体制内的学科、专业划分不过是出于管理方便和话语权的争夺,乃权宜之计,各学科之间必须打通、跨越,宗教美学、审美人类学、文学人类学等学科正是跨学科取得的创新成果。由此可见,虽然《文艺美学新论》的四位青年学者来自美术学、美学、文艺美学与审美人类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等专业,但各专业之间并非有着不能跨越的鸿沟,我们所研究的美术作品、宗教艺术、多民族文学创作、艺术设计、生活艺术,都同属于审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