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审讯。离开审讯,一切侦查工作都可能无以为继。尤其是在难查的贿赂罪犯案件中,除了少数的案件确实能通过其他的侦查手段获取确实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确凿证据以外,只有通过审讯才能获取贿赂犯罪行受贿双方“一对一”之间的供词来揭露犯罪,然后据此供词才能收集到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客观存在的其他证据,使得案件最终得以成立。供述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其他证据无以替代的地位,审讯也就成为职务犯罪侦查中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在当前我国相关法律对职务犯罪证据证明体系不作根本性调整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务必以提高自己的审讯能力作为首要己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职务犯罪侦查与审讯技术的发展亦相应地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回顾和总结以往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一方面,职务犯罪侦查队伍和广大侦查人员都积累起了丰富的审讯经验,基本适应了反腐败形势的需要;另一方面,这些经验的取得仍属于纯粹的个人经验主义的范畴,尚未提升到理论的高度,实践中只能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予以传承。因此,审讯水平的高低亦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参差不齐,值得我们继续钻研。所谓职务犯罪程式化审讯方法,就是在总结以往职务犯罪审讯实践积累起来的各种经验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种审讯策略和方法,以此提高审讯效率,而设计和构建的一套既遵循犯罪嫌疑人应讯心理变化规律,又符合“软审讯法”要求的符合当代司法理念的“套路”式审讯方法。旨在适度降低审讯中的施压力度,实现从“硬审讯法”向“软审讯法”的切实转变,以此竭力排斥刑讯逼供和避免不必要的变相刑讯逼供行为,且还需在提高审讯效率上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