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加快将广东自贸试验区打造成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建设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营商环境:一方面,在CEPA框架下,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实施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放宽金融、商贸、电信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航空枢纽、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以及加快促进粤港澳服务行业标准衔接,促进服务业投资便利化。另一方面,构建对接国际高标准贸易规则的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分类改革,实现商事主体“准入”和“准营”的同步提速;继续探索以减少负面清单列表,推进自贸试验区发展形成对接国际标准的高水平服务贸易自由化、支持粤港澳区域成为国家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先导区,推进粤港澳产业合作向高端化发展。其次,进一步加强粤港专业人才交流,推动香港青年内地创业。一方面,通过对港澳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出入境、在华停居留、项目申报、创新创业、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特殊政策,以及推进粤港澳服务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加快两地专业人才的交流。另一方面,发挥南沙、前海和横琴已有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的作用,为港澳专业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孵化器服务。以使促进两地服务业合作实现从低层次的资金合作、管理合作,走向项目合作、人才合作。再次,在金融创新方面,推进自贸试验区在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域的合作和创新发展,推动以人民币作为自贸区与境外跨境大额贸易的投资计价、交易结算的主要货币;在自贸区建立与粤港澳商贸、科技、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自由化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探索通过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和其他风险可控的方式,开展跨境投融资创新业务。开展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等试点,推动自贸试验区投融资汇兑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