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国家空间中的善治:全球行政法》讨论了在一个互相依存的世界中,对体制化的国际合作的明显需求和源自全球机构决策权力的政治张力之间的紧张关系。笔者主张,在国内法中被用作正当化规制决策的行政法工具,应当在国际层面的政策制定中得到更多的系统运用。在承认超国家治理缺乏民主基础是无法避免的同时,笔者列出了一系列其他的合法性基础:提高社会福利的专门知识与能力;法治带来的秩序和稳定;制衡机制;体制化的审议制度;基于行政法的原则和实践的政策制定过程的制度设计。在阐述程序合法性作为超国家范围内的善治基础这一逻辑时,笔者提出了一类可能的全球行政法工具,并评估一些存在于国际贸易、公共卫生和环境政策制度中的善治程序方案。本书的主要结论是:即使超国家治理是有限的,并受制于不同的传统、文化和政治倾向,建立低程度的行政法工具和执行体系将会强化超国家层面决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