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发展权法律保障制度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首次从概念构建、内在要素、法理基础、价值共识、法治体系诸方面对“平等发展权”这一概念进行了法理构建与实践创新.提出了主体、客体和内核三位一体的平等发展权逻辑构成论。在主体上,深入论证了个体与整体相融合的双向路径,克服了在理论上陷入到个体主义或整体主义两个极端的局限性;在客体上,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利益五合一的客体观:在内核上,克服了1986年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将其视为是“发展机会均等”(the equality ofopporturlity for development)的历史局限性,首次提出和论证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正义观”(people-cerltered developrment with justice)这一新概念,得到国际社会认可。《平等发展权法律保障制度研究》从立法规范、指标设计、义务设定和救济机制四大方面对平等发展权的法律保障制度进行了系统化构建。克服传统人权观认为发展权不具有可司法性的理论局限.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平等发展权法律救济机制;克服发展权被认为主要是一项国际法上的人权这一所谓主流观点之不足,引入国内法的视角.构建发展权的国内法律救济机制。通过对平等发展权这一总概念进行精细化的拆分,契合当代中国重发展现实,针对贫困人口、农民工、留守流动儿童、妇女、残疾人、失业人员,分离出平等发展权的子人权形式,逐一进行专项研究,分别设计出不同的理论模型与法律保障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