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刊物发展已进入第五个年头,刊物见证了科技强检事业继往开来、检察技术信息化砥砺前行的历程。今年年初,孟建柱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以大数据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对于提升政法工作智能化具有重要作用,检察科技强检工作正进入“智慧检务”发展新时期。2015年7月曹建明检察长首次提出了“智慧检务”概念,2016年高检院印发《“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提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体系建设目标,2017年是科技强检“智慧检务”战略的奠基之年,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将成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手段。“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学技术革命,释放了变革性能量,新科技为检察机关发展与变革提供了新机遇。检察工作点多、线广、面广,处于当代社会变革的前沿,调解社会矛盾的前沿,维护社会秩序的前沿。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挑战与困难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的时代”,必须“把现代科技运用作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大战略、大引擎”。检察技术信息化部门和每一个检察技术信息化人员都要“养成运行现代科技开展工作的思维习惯”,牢固树立学习、运用科学技术解决难题的责任感、紧迫感与危机感,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前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进行科技创新、融合发展不仅“大有可为”之处,一旦充分利用,将在检察工作中“大有作为”。“智慧检务”将支撑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绘制知识图谱、推进基于案件相关数据的智能案例推送,实现大数据在侦监、公诉等各业务部门的智能辅助应用、提高办案效率,推进公正司法。“智慧检务”将支撑高效管理决策,提供办公数据检索服务及相关态势分析、趋势预测等,为检察机关人才引进、培养、考核提供智能化优选服务,实现党内监督与司法办案活动监督有机结合等。“智慧检务”支撑监督为民。推进大数据在检务公开中的应用。创新检务公开平台,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渠道,并为检察公信力测评提供数据支持推进检察大数据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应用,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综合分析、决策和应用支撑。“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司法改革与科学技术是新时期驱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两驾马车”,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破解政法工作难题必须注入新思维、新理念、新手段,从而建立新标准、新流程、新机制。运用大数据等科学技术本身,就是推动司法改革的关键举措。通过统一数据标准与指标设计,可以推动法定证明标准统一;通过规范数据流转与数据权限,可以推动办案流程优化与司法责任制建设:通过推动数据共享与资源整合,可以推动执法司法协作与改进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