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篇
第一章 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制度供给战略研究 3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 3
第二节 当前北极治理制度供给的现状 5
一、当前北极情势的新变化 5
二、北极新情势对北极治理的影响 7
三、当前北极治理制度供给的最新发展态势 13
(一)北极理事会体系渐趋成型 13
(二)北极航运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19
(三)北冰洋公海渔业治理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21
第三节 中国参与北极治理制度供给的动因和历史进程 27
一、中国参与北极治理制度供给的动因 27
(一)大国政治新舞台 28
(二)科学研究新区域 31
(三)国际航运新通道 33
(四)能源进口新方向 35
二、中国参与北极治理制度供给的现状 39
第四节 中国强化参与北极治理制度供给的战略思考 43
一、创新制度供给理念 44
(一)创新制度供给理念的紧迫性 44
(二)创新制度供给理念的现实可能性 46
二、明确制度供给方式 48
(一)建设性参与现有治理制度 48
(二)针对性创建全新治理制度 58
第五节 结语 60
第二章 北极自组织治理的中国参与战略研究 62
第一节 北极自组织治理的理论分析 62
一、自组织治理的条件理论——耗散结构理论 62
(一)系统的开放性 62
(二)系统远离平衡状态 63
(三)系统要素间的非线性作用关系 64
二、自组织治理的过程理论——协同学理论 64
(一)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的竞争 65
(二)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的协同 65
(三)系统序参量的确定 66
(四)系统的使役原理 66
三、自组织治理的理论模型——自组织舞池 66
第二节 北极自组织治理的可行性分析 67
一、北极是一个开放的系统 68
(一)北极融入了全球事务的进程 68
(二)北极生态系统与全球生态系统密切互动 69
(三)北极资源与全球产生交换 72
(四)北极具有国际法规定的开放性 73
二、北极系统远离平衡状态 77
(一)北极治理主体间利益不平衡分析 78
(二)北极治理主体间权利不平衡分析 87
(三)北极治理主体间的责任分析 91
三、北极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非线性作用关系 92
(一)北极生物群落系统的非线性特征 93
(二)北极无机环境系统的非线性特征 93
(三)北极人类社会系统的非线性特征 94
第三节 北极自组织治理的过程分析 95
一、北极自组织治理中的竞争和协同 96
(一)北极自组织治理中的竞争 96
(二)北极自组织治理中的协同 101
(三)竞争与协同构成北极自组织的动力 104
二、北极自组织治理中的序参量确定 105
(一)北极自组织治理的序参量——机制 105
(二)北极自组织治理机制的梳理 106
(三)北极自组织治理序参量的特点及原因 110
三、北极自组织治理的使役过程 113
第四节 自组织治理视阈下中国的北极参与战略 114
一、自组织治理理论视阈下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目标 115
(一)实现北极的有序、可持续发展 115
(二)促进和维护北极的开放性 116
(三)把“命运共同体机制”打造为北极自组织治理的序参量 118
(四)维护中国在北极的国家利益 121
二、自组织治理视阈下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政策选择 122
(一)以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开展多元协同 123
(二)积极参与北极自组织治理机制的改制和建制工作 127
(三)以正确的义利观为指导参与北极治理 129
(四)大力开展北极公共外交 131
(五)培育和提升中国参与北极自组织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133
第三章 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的制度分析 135
第一节 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的必要性 135
一、中国自身的需要 135
(一)中国自身的现实条件 135
(二)中国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潜在需求 136
二、北极环境治理实现“善治”的需要 138
(一)北极环境治理的国际现实 138
(二)北极环境问题的全球治理离不开中国参与 140
第二节 制度分析之于本研究的适切性 142
一、制度分析的基本理论预设 142
(一)“经济人”假设 143
(二)“有限理性”假设 144
(三)机会主义倾向 146
二、制度分析方法之于本研究的重要意义 148
(一)从国家战略来讲 148
(二)从国家制度能力来讲 150
第三节 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所依据的现有制度体系 151
一、全球层面的制度 152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52
(二)其他全球性制度 157
二、地区层面的制度安排:北极理事会 161
三、中国国内的制度安排 164
(一)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的政策意涵 164
(二)北极环境治理的组织机制与法律制度 166
第四节 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的制度困境 170
一、对具体制度的考察 170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北极环境治理中的局限性 170
(二)北极理事会制度的“先天缺陷” 172
(三)观察员制度对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的掣肘 176
二、北极环境治理制度的深层问题 179
(一)北极环境治理制度的合法性不足 179
(二)北极环境治理制度代表性不够 181
(三)北极环境治理制度有效性不高 182
第五节 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的制度创新 183
一、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的现实选择 183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基点:人类共同利益 183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意涵:特征与原则 185
二、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的制度供给能力提升 191
(一)北极环境治理制度供给的要素 191
(二)中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制度供给能力提升的对策 193
下篇
第四章 基于自主治理理论的南极资源治理与中国参与研究 201
第一节 南极资源治理的现实背景 201
第二节 自主治理理论与南极资源治理 204
第三节 自主治理的情境及适用性分析 207
一、自主治理的情境分析 207
(一)资源的占用者及其行为影响因素 207
(二)占用者之间集体行动的难题 209
(三)自主治理情境中规则与制度 213
二、自主治理理论在南极资源治理中的适用性 214
(一)参与南极资源治理的各国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并具有广泛的共同利益 215
(二)南极资源治理处于无政府状态,缺乏外部权力管制 217
(三)参与南极资源治理的国家数量有限 218
第四节 南极资源及其性质 219
一、资源的内涵与外延 219
二、南极的自然资源概述 223
(一)生物资源 223
(二)能源和矿产资源 225
(三)淡水资源 226
三、南极自然资源的性质 227
(一)南极“主权”说 227
(二)全球公域说 231
第五节 南极资源治理现状及实现自主治理的挑战 234
一、南极资源治理的现状 234
二、实现南极资源自主治理的挑战 236
(一)来自对南极法律性质认识的分歧上的挑战 237
(二)来自利益分配制度构建的挑战 238
(三)来自建立违规制裁制度的挑战 244
第六节 中国参与南极资源治理的政策选择 247
一、中国参与南极资源治理的政策目标 248
(一)中国参与南极资源治理的短期目标 248
(二)中国参与南极资源治理的远期目标 249
二、南极资源治理的国外经验借鉴 251
(一)南极立法的国外经验借鉴 251
(二)南极科学考察的国外经验借鉴 256
(三)南极环境保护的经验借鉴——来自英国的实践 262
三、我国参与南极资源治理的对策建议 265
(一)开辟多元渠道,凝聚各方力量,强化我国南极资源制度供给能力 266
(二)主动加强沟通,传递中国理念,积累与国际社会之间的可信承诺 269
(三)履行南极义务,强化相互监督,推动南极违规惩罚机制不断创新 274
第五章 中国参与南极治理的环境保护政策研究 278
第一节 南极环境治理属于全球治理的重要领域 278
一、南极的“全球公域”性质 278
二、南极治理主张的共同利益原则 280
三、南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281
四、南极环境问题的跨域性 283
五、全球治理架构中的南极环境治理机制 284
第二节 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必要性 286
一、有助于维护我国的非传统安全利益 286
二、有助于树立我国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288
三、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治理中的话语权 290
第三节 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历程与现状 294
一、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历程 294
二、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成果 300
(一)参与理念 300
(二)国家实力 303
(三)国际制度保障 305
三、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困境 307
(一)意愿困境 307
(二)能力困境 309
(三)外交困境 313
第四节 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路径选择 315
一、创新和明确南极环境治理的中国理念 315
(一)塑造南极大国责任观 317
(二)提倡新型南极利用观 317
(三)树立南极环境安全观 318
二、推进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制度化建设 320
(一)完善南极国内立法和协调机制 320
(二)积极参与南极环境治理国际制度建设 323
三、增强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国家实力 325
(一)加强南极实质性存在及环保技术的研发 325
(二)明确南极环境利益、治理目标,制定南极环境政策 326
(三)创新南极公共外交能力 327
(四)加强全球环境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330
四、优化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合作层次 330
(一)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全球层次合作 330
(二)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区域层次合作 331
(三)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功能性层次合作 333
(四)中国参与南极环境治理的双边层次合作 335
五、以“南极海洋保护区”作为切入口 335
(一)“南极海洋保护区”的法律属性及其生态价值 335
(二)“设立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各方主张及其争议 337
(三)为参与南极海洋治理的我国应对 340
参考文献 343
后记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