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法典制定于19世纪末期(1898年通过),对日本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该法典虽经2004年大修改,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财产法部分仍不足以应对社会结构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因此,法学界和政府均认为民法(债权法)有全面修改的必要。在此背景下,2009年,以镰田薫为首的法务省法制审议会民法(债权关系)部会开始了民法(债权法)修改法案的审议工作。2015年3月,内阁将法案提交国会,众参两院经过两年多的审议,于2017年5月26日通过《关于民法部分改正的法律》,官报于6月2日公布该法的全文。此次日本民法典的修改是财产法部分制定以来的一次全面、重大修改。本书将2017年大修改后的日本民法典翻译为中文,并对新设条文加以标注,希望能够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