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离不开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高速城镇化而没产生“贫民窟”,土地要素以有期限使用权的形式参与市场配置,土地增值通过国家征收来实现“地利共享”等等,无一不显示我国土地制度的优越性。目前《土地管理法》列入修订中,中央安排的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同步进行。本书作者团队深入考察了一些地区的改革实践,包括缩小征地范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退出在内的若干改革措施,认为激进的土地制度改革将会让我国土地制度丧失优势,《土地管理法》需要完善,不必大修大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