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治理历经三个阶段:自给自足、信息公开与公共服务。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当前环境信息治理处于环境信息公开向环境信息公共服务的转型与变革阶段。这次变革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革等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更是从根本上减缓或避免中国快速城镇化中发生“公地悲剧”的基本条件、必要途径与有力抓手。这次变革的核心是以公众为本位,表现为环境信息需求的公众主导,以及环境信息供给的公众参与,包括参与环境信息的供给决策、生产过程,以及公共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等全过程。这次变革包括技术变革与制度变革,但瓶颈在制度变革。如何认识这次制度变革的内涵与目标,并提供制度解决方案,设计制度框架,是《大数据时代的环境信息治理变革:从信息公开到公共服务》的研究主题。环境信息公共服务制度本质上是环境外部性的一种信息治理机制,但是其本身也存在外部性与机制设计问题,制度设计是供需两端信息治理的有机统一。相比于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共服务是一种强信息治理机制。环境外部性的信息治理(可简称环境信息治理),就是环境管理中信号传递的治理,包括环境信息手段的显性信号传递和命令控制与经济刺激手段的隐性信号传递,实质是一种信号博弈,可通过环境信息流网络来表达和分析。环境信息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克服显性信号传递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环境信息流网络治理模型是环境信息治理在环境管理中的表达和具体化,是环境信息制度分析的有效工具,模型显示中国环境问题治理的根源在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