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中部地区人口众多,开发历史悠久,人地关系、用水关系较为紧张,流域性水环境、城市群大气环境污染、生态空间遭受挤占形势严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艰巨。随着中部地区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速,区域开发规模与强度将进一步加大。处理好城市群发展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区域及流域开发与生态安全格局之间的矛盾,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流域生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是中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确保中部地区中长期的生态环境安全,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本次战略环境评价包括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重点区域,涉及河南、安徽、山西、山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西8个省份的60个地市。评价工作分为启动及现状调查、重点攻关和论证验收三个主要阶段。*阶段(2013年1-12月)组织了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承担单位遴选和相关调研活动,制订了工作方案,落实了三级项目管理架构,审定了中原经济区、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两个分项目和产业、水、大气、生态四个重点专题技术方案;在重点攻关阶段(2014年1-8月)就中部地区发展重大战略与资源环境问题组织了多次调研与研讨,召开了两个分项目及重点专题阶段成果的专家咨询会,完成了重点专题评价工作;在论证验收阶段(2014年9-12月)先后完成了重点专题、分项目的成果评估和项目验收,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多次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形成了《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报告》(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