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决原论》以行政审判权的有限性和行政纠纷的公益性为前提,从相对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保护需要这一制度源头出发,在应然层面清晰地揭示并确立了各类具体行政判决的逻辑产生过程及其相互关系,为行政判决体系的形成、演变、适用及其科学性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框架。 《行政判决原论》具体包括导论、行政判决对象论、行政判决请求论、行政判决职权论、行政判决评价论、行政判决适用论六章。“导论”阐明了行政判决问题的特殊性在于行政裁判权的有限性和行政纠纷的公益性,行政判决问题的解决在于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对象论”从司法审判权和行政权相互关系的角度揭示了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律关系作为行政判决对象的双层递进结构及其历史变迁性。“请求论”和“职权论”分别从原告诉讼请求类型和公共利益保护需要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各类具体行政判决的逻辑生成过程及其相互关系。“评价论”剖析了行政判决对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律关系的评价层次及其选择问题,尤其探讨了合法性评价与有效性评价以及同为有效性评价的撤销判决和确认无效判决的关系处理,解决行政判决的功能重叠问题。“适用论”则总结与概括了现行各类行政判决的适用条件,为行政判决的司法适用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