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兼任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北京市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1998年获得北京大学博士学位,师从费孝通教授。先后任教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曾兼任《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常务副主编、执行主编。荣获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研究兴趣主要包括:乡村社会结构与纠纷解决过程的法律人类学研究,中国意识与现代中国观念的成长,民族地区习惯法的社会、生态与文化机制的比较研究等。先后发表中英文论文百余篇,代表性著作有《文化转型人类学》《结构与再生产——吉登斯的社会理论》《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否定的逻辑——反思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文化的表达——人类学的视野》《法律与文化——法律人类学研究与中国经验》及《本土异域间——人类学研究中的自我、文化与他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