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旅游业融合的模式及市场效应研究》内容包括:(1)尽管金融已经渗透到旅游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旅游支付、融资、保险、理财等旅游金融服务体系,但是二者的互动融合目前还处于良性互动融合的初级阶段。(2)金融与旅游业的典型融合模式主要有四大类,包括个人旅游支付模式、旅游业融资模式、“旅游 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旅游产融结合模式,涵盖了旅游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层面。(3)金融与旅游业融合的动力因素主要有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金融需求大幅增长,政策促进、旅游市场的繁荣、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而旅游业与金融业融合的障碍因素包括产业管理体制、整合能力、核心能力、创新能力、消费能力、消费行为惯性、旅游者学习等。(4)金融与旅游业的互动融合总体上表现为两种形态,一种是金融单向支持旅游业发展形态,另一种则是双向互动形态,旅游业与金融业互相渗透,旅游业更加积极主动拥抱金融业,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实现旅游业与金融业的双向互动。(5)金融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阶段是单向支持阶段,体现了金融业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占据*主导地位;第二阶段是弱互动阶段,不成体系和规模,是碎片化式的融合;第三阶段是双向良性互动阶段,金融模块与线下旅游产业链、在线旅游产业链进行融合,嵌入到旅游产业链服务的各个环节;第四阶段是全面互动阶段,旅游业与金融融合的叠加效应更加显著,线上线下服务完美结合,旅游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更加广泛。(6)总体上,金融与旅游业的融合效应是明显的,促进了两大产业的转型升级,扩大了市场规模,促进了新业态的发展,促进了区域发展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从定量研究结果来看,无论是出境市场、国内市场,还是入境市场,金融与旅游业融合的市场效应均较好。(7)未来,可以从放松市场管制,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加大旅游业与传统金融业融合的政策支持;支持旅游业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大力发展旅游消费金融服务,改善旅游目的地金融服务环境,加强征信体系、担保体系、信息共享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政策设计,以更好地促进金融与旅游业的互动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