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6月9日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成立起,就利用准备和执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环境基金(GEF)-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项目的机会,有意识地组织有关的学术与交流活动。虽然冠以“自然与文化遗产论坛”,但绝大部分时候研讨的还是农业文化遗产及其发掘与保护内容。先后举办了20多次,既包括小型的学术研讨会,也有特邀专家专题报告或学术讲座。随后,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先后与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博物馆分别举办了以农业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我们也在中国生态学会学术年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学术年会组织了以农业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分会场。这些活动,在推动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几年从事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研究,特别是与不同专业的学者交流和与地方管理人员交流中,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跨部门的工作。比如,对于活态性、系统性的农业文化遗产概念与内涵、特征与价值、保护与利用等问题,就至少涉及农业历史、乡村文化、农业生态、农村经济、农业政策甚至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食品加工等学科领城。而以前的由单一学科组织的学术活动,虽然有时也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但依然难以避免受到某一单一学科影响,难以形成真正指导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的政策性建议与可操作性措施。工作越深入,就越感到需要建立一个真正由多学科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真正实现研究人员与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相结合、真正以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为主要对象的交流平台,通过比选,认为在中国农学会下成立分会或专业委员会可能是适当的。李文华院士对此非常支持,并愿意亲自担任首任主任委员。李院士还多次与农业部原副部长、中国农学会原会长洪绂曾先生讨论成立该分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联系任继周院士、刘旭院士、朱有勇院士、骆世明教授、曹幸穗研究员、成升魁研究员、吴文良教授等先生,以获得更多的支持。正所谓好事多磨。记得在2010年2月初就起草了申请书并报送中国农学会秘书处,但由于当时学会分支机构成立手续比现在要求严格,重要的是要征得相关学会、相关单位的同意,而且还要得到大多数常务理事的认可。总体可以说是“结局美好、过程艰辛”。这中间既有一些专家认识上的问题,因为当时“农业文化遗产”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得到普遍认可;也有“屁股决定脑袋”的狭隘观念,毕竟可能会出现所谓利益上的问题。例如,有人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属于文化遗产的范畴,应当是文化部门而不是农业部门的工作,因此学术团体应当是在文物学会等下设置,即使是在农学会下成立也应当由农业科研机构而不是中科院牵头;农业文化遗产就是农业历史的内容,既然有了农业历史学会就没有必要再成立农业文化遗产分会,即使成立也应在中国农业历史学会下成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