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减排量的测算是评估减排治理工程推进和运转情况、考核减排目标是否完成、预测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的重要指标,也是把减排管理逐步推向精细化和定量化的重要支撑。“十一五”以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根据国家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要求,结合各行业的排放特征,研究建立了一套测算二氧化硫(S02)和氮氧化物(NOx)减排量的方法体系,为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各省(区、市)开展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十三五”时期,我国将持续推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同时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为提高减排量测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结合国家环境管理新要求和新研究成果,对已有测算方法体系进行了完善和补充,编制了《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量测算技术方法》。《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量测算技术方法》共分为4章,针对国家重点控制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三项减排指标,在系统分析污染物污染特征、源排放构成及排放特点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涵盖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全领域的减排量测算方法,以期为国家、各省(区、市)及相关环保机构在主要大气污染物测算方面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