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时期中国法学教育的近代化研究》按时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清朝末年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按教育内容可划分为通识性法学教育和专业性法学教育,专业性的法学教育又可细分为私立法学教育和公立法学教育两种类型。法学教育的近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管理是法学教育的一部分,文章通过对清末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管理进行探究,可以对当时法学教育的状况有更清晰的认识。同时,清末民国时期是近代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时期,各时期法律教育群体的构成及其思想积极地促进了法律文化传播、法治社会建设,对这类群体的研究有助于深化了解法学教育近代化演进的历程和不同时期的不同特征。具有了先进法律文化知识的教育群体,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近代法律体系,通过新式法学教育管理模式培养出来了优秀的法律人才,三者互为一体,*终创造和形成了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