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态问题成为当今世界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当生态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越来越显示其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所蕴藏的特别意义,对生态美学的具体范畴和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从中挖掘和总结出各种可能的生态美学资源成为这门新学科建设中必须完成的工作。而在生态美学研究的诸多具体范畴和问题中,民族生态美学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领域。这不单因为人的社会构成也是民族的社会构成,人类的各种知识与智慧是各民族知识与智慧的汇总,更因为人的生态生存本身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明显的民族特色与地方差异性。为此,讨论与人类生存相关的生态美学的任何具体范畴和问题,一旦离开了具体的民族,就等于失去了其话语的根基。应该说,在各民族文化中挖掘和梳理生态美学资源,是生态美学学科建构工作中基础的环节,这主要因为每一个人的生态生存除了受周围的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受其文化遗产的影响,是文化直接塑造并培养了人的观念,而这些观念又*终催生人们的审美标准,比如审美价值判断、审美趣味、审美态度、审美理想等。可以说,没有文化,就没有人的观念;没有人的观念,一切与审美活动相关的认识、判断、态度就无法生成,当然也就不可能产生美学或生态美学这样的学科。文化的这种重要性,促使我们在对生态美学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时,很有必要对文化及其所包涵的意义进行梳理。从“文化”在中华文明中的发展演变看,我们知道,“文化”是一个由“文”和“化”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在古代,“文”与“纹”同,*初指宇宙中的事物运行、变化留下的“纹路”“痕迹”。“理”与之通,所以称“纹理”。对应于天空中万事万物的运行、变化留下的痕迹,谓之“天文”;对应于地面或地下事物运行、变化留下的痕迹,谓之“地理”。“文”后来与具体事物结合,出现不同的“文”的指义,如“花纹”“指纹”“木纹”“石纹”等。再后来与“章”“彰”(指条理清晰的图案)合用,遂有“文章”之说。“化”可当动词用,也可当名词用。当动词用时,指“变化”。“文化”就指各种“纹路”“痕迹”的变化,如水流的变化,日月运行轨迹的变化等;当名词用则指“变化的状态”,“文化”即指各种“纹路”“痕迹”变化的状态,如石墨化、盐碱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