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州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重要层级和单位,是我国地方政府重要而特殊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州在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一环,是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的重要基石,是构筑我国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依托,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基点。在国家政策大力推进下,民族自治州发展迅速,“十二五”时期民族自治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但是民族自治州大多位于边境地区、高寒山区、省际结合部,远离区域中心城市,区位劣势突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贫困问题仍然较为严峻,是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和短板。*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因此,加快推进民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是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更是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的行动体现。全面综合评估民族自治州发展水平,准确把握发展现状,探寻存在问题及深层次根源,进而为推进民族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是民族自治州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理论支撑和保障。因此,民族自治州发展评估与同步小康对策研究既是一项重要的课题,同时更是科学研究工作者的责任担当。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研究工作,委托中南民族大学课题组分别对民族自治州2004年、“十一五”、2012年、“十二五”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前期研究成果出版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因此特将“十二五”期间民族自治州发展评估与同步小康研究成果出版,以供相关工作部门参考和其他学者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