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一部分介绍了美国法视野下的同性恋问题,分析了同性婚姻案件的裁决融合了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护条款,打破了一些学者认为的最高法院的裁决仅仅是是一种政治和文化决断,缺乏法教义学基础的谬见。同性恋是先天还是后天形成的,性倾向是否可以改变,与平等保护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性倾向歧视是否是一种性别歧视,本书揭示了宪法学上应该如何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内容简介后半:本书第二部分是中国法视野下的性/别少数群体平等保护,着重分析了跨性别婚姻权利在中国法之下是如何实现的,既没有相关的立法讨论,也缺乏里程碑式的司法裁决,体现为一种无声无息的变迁。另外,透过对一起刑事案件的分析,揭示了刑法需要宪法的制约才能真正的体现谦抑性。第三部分是对一些学术著作的书评,研究了中国法之下的同性恋问题有哪些不同于西方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