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节 民法导论
第二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第四节 权利之救济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客体
第二章 自然人
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四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六节 人身权
第三章 法 人
节 法人的含义与学说
第二节 法人的类型
第三节 法人的能力
第四节 法人机关
第五节 法人的成立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与消灭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节 非法人组织概说
第二节 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
第五节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 效力未定之法律行为
第六章 法律行为之代理
节 代理之概述
第二节 代理之类型
第三节 代理权第四节 无权代理
第五节 表见代理
第七章 时效与期限
节 时效之概述
第二节 时效之类型
第三节 诉讼时效之客体
第四节 诉讼时效之要件与效果
第五节 诉讼时效之期间
第六节 期间之开始
第七节 期间之变动
第八节 期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