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目的
一、国际谈判胶着,国内立法消极
二、法院在美国气候议题中的运作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第二节 研究方法及研究范围
一、案例分析法
二、类型化研究
三、比较分析法
第三节 本书创新点与主要内容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二、本书主要创新点
三、本书主要内容
第二章 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背景与国内立法
第一节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阶段性发展
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奠基
二、UNFCCC缔约方大会与《京都议定书》
三、后京都时期气候谈判的几个里程碑
四、小结
第二节 应对气候变化国内立法之现状
一、日本《全球变暖对策推动法》
二、瑞士《联邦二氧化碳排放减量法》
三、英国《气候变化法》
四、小结
第三节 美国气候立法之困境——“暖昧而停滞不前”
一、联邦层面以经济诱因为导向的提案——以《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为例
二、州层面以经济诱因为导向的立法努力——以加州A.B.32法案为例
第三章 气候变化司法诉讼之概况
第一节 有关气候议题“可司法性”的讨论
一、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与司法的确定性
二、司法介入的正当性
三、法院作为制度失灵之回应
四、法院作为抗争之平台
第二节 国际面向的气候司法实践
一、因纽特人的人权控诉
二、非政府组织向世界遗产委员会请求
第三节 国内面向的气候诉讼
一、美国气候诉讼司法实践
二、其他国家气候诉讼司法实践
第四节 气候诉讼之总结、分析与检讨
一、民间团体、利益集团多元合作
二、气候诉讼内容多元化
三、司法全球网络的端倪
四、气候诉讼与气候法律和政策制定相互促进
五、司法机关在气候管制中的角色与功能之强化
第四章 美国提起气候诉讼的法律基础之探讨
第一节 成文法作为提起气候诉讼之基础
一、以《国家环境政策法》为提起诉讼之基础(NEPA诉讼)
二、公民诉讼(Citizen Suits)与公众参与
第二节 以普通法(公共信托原则)作为气候诉讼提起之基础
一、公共信托制度之沿革:英美信托制度中的法律关系
二、公共信托(Public Trust)理论
三、大气信托诉讼(Atmospheric Trust Litigation,ATL)
第五章 美国气候变化诉讼之微观——最高法院三个判决之研究
第一节 Massachusetts v.Envi 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开启美国气候管制之判决
一、诉讼背景
二、EPA提出的抗辩
三、最高法院的判决
第二节 American Electric Power Company v.Conneeticut对气候侵权诉讼及EPA行政管制权力之影响
一、案件事实与法院判决
二、麻省案和AEP案之比较、分析与检讨
第三节 Utility Air:Regulatory Group V.EPA
一、EPA根据《清洁空气法》授权采取新的管制措施
二、最高法院对UARG案的判决
第六章 气候变化语境下中国因应环境问题之策略——美国经验的启示
第一节 美国之经验——程序价值、司法推动、强化行政
一、美国气候议题中的法院角色之强化
二、美国程序价值与多元主义之权力互动结构
第二节 美国气候变化议题中的司法与行政——政治问题、原告适格、司法审查密度
一、政治问题原则
二、原告适格原则
三、司法审查密度
四、气候司法的限度及结论
第三节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与管制现状
一、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行政机构的设置变迁
二、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与政策
三、参与途径的限制与法院角色的缺失
第四节 气候变化语境下的中国环境行政与司法
一、法院对环境议题的介入日益加深
二、中国本土之背景
三、气候变化语境下中国环境司法与行政
第五节 结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