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福,男,1931年2月生,四川南充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任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顾问。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2年9月26日,王家福荣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刘海年,河南省唐河县人,1936年4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6级学生,研究生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海年 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荣誉理事,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之政府特殊津贴。1964年研究生毕业后到法学研究所工作,1978年助理研究员,1981年副研究员,1988年研究员,同年8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任所长,1995年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至1998年12月。李林 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法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