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新论》系司法部《单位犯罪基本理论研究——以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比较为视角》项目(编号12SFB5025)的*终成果。之所以冠以“单位犯罪新论”的书名,考虑到以项目名称命名略显冗长,更为重要的考虑,一是本书贯穿了以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比较的研究视角,具有新颖性;二是本书采取了实证的研究方法,突出问题意识,通过收集大量案例进行统计分析,进而发现单位犯罪在司法及立法上的问题所在,确保该研究有的放矢,使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有机结合,体现了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的创新性。此外,书中提出了单位犯罪是整体犯罪与个体犯罪、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本质内容与外在形式的辩证统一观点,集中体现了对单位犯罪本质属性和理论基础的新认识与新表述,加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的尝试,以单位犯罪新论命名,或许更能体现特色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