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服务供给相对低于正式在编员工。由于体制性的因素所致,一方面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行为低于正式员工,另方面也存在着企业在相应的福利性健康服务管理中对农民工进行差别性管理。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服务社会责任的实践是一个不断提高和完善的过程。在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下,企业作为经济体正在努力地承担职业健康服务管理的应有责任。但企业自身提供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服务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责任的承担是一个不断渐近并得到提升的过程。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服务社会责任的实现依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职业安全健康服务是一种公共产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全面实现。一方面,企业应该力争从战略性社会责任的角度去思考和履行农民工职业健康的社会责任,这于企业是有利的;另一方面,应该建构政府、企业和除政府企业外的第三方力量,包括各类社会团体的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服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