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法哲学思想范式研究:从古希腊至今》不是泛泛地介绍法学家经典著作的作者简介、写作框架、写作目次、主要内容,而是走进原著逐一进行总结,提炼其思想内核与理论精髓,体会并捕捉每个法哲学家的思想灵魂。《经典法哲学思想范式研究:从古希腊至今》分为四大类法律思想范式系统:靠前类法律思想范式:美德整体式系统。古希腊到中世纪时期的经典法律思想,论述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的思想;第二类法律思想范式系统:论述了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康德、费希特、汉密尔顿的思想;第三类法律思想范式系统:个人与社会平衡式。论述了黑格尔、贡斯当、密尔、边沁、奥斯丁、托克维尔、梅因、卡多佐与戴雪的思想;第四类法律思想范式系统:多元冲突下的社会系统式。论述了诺齐克、哈耶克、凯尔森、哈特、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德沃金、狄骥、庞德、伯尔曼、昂格尔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