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建筑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册唐式建筑(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石作工程、砌体工 程、地面工程、屋面工程、木构件、铺作工程、木装修、金属构件、彩画工程及脚手架工程共10章993个 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以唐式建筑为主,按传统工艺、工程做法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的古建筑修缮工 程、保护性异地迁建工程、局部复建工程。 三、本册定额是依据唐式建筑的有关文献、技术资料、施工验收规范,结合近年古建筑修缮工程实践 编制的。 四、本册定额建筑垃圾外运按《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 - 41 - 2018相应项目及相关规定 执行。在施工现场外集中加工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回运到施工现场所需的运输费用按第三册《明、 清官式建筑》第九章“场外运输”相应项目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册定额所列的材料用量只列出了主要材料消耗量,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包含在其他 材料费中,定额子目中凡列出其他材料费的按材料费的百分比计算,未列出其他材料费的按相应人工费 的百分比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