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摩、布(君、臣、师)是彝族古代三位一体的政权制。祖号令,摩行权,布祭祀。既分工,又合作,缺一不可。这种制度早在六祖分支(约春秋战国)时已高度完善。祖摩布三位一体政权实体视祭祀、婚姻、战争为三件重要的大事,而以祖宗崇拜为主要内容的祭祀尤为重要。《彝族源流》第十五卷的七个章节,《六祖君长世袭谱》、《强盛的糯侯》、《乍氏六兄弟》、《侯氏嫡长三十代谱》、《糯嫡长之一》、《武嫡长之一》、《乍嫡长之一》,在较系统记载六祖各支大宗、旁宗谱的同时,充分反映了后人对取得祖、摩、布地位的先祖依辈分追赠“沽、维、哺、啻、娄、博、濯、斯”等谥号的情况。《彝族源流》十五卷里,六祖各部的君长谱有与其他书籍记载相同的,还有相当一些谱在别的书籍里并不常见。其他书籍记载不足之处正好有《彝族源流》的记载来弥补。在六祖各部内,毕氏九度强大,默氏十度立业,糯氏七度强大,侯氏八度壮大,武氏六度繁荣,记载虽简略,但毕竟为后人研究史实提供了线索。六祖各部的某些习俗不尽相同,如立祠敬祖灵所取名称或形式不同,应当是习俗有差异的反映。六祖分支时,开始嫡长并不守祖业,而是另开辟新地盘,六祖的十五家嫡长就往南(东川卓雅纪堵为中心,这里的南则应是今滇西、滇南一带)迁了,毕氏的一支嫡长在鲁尼俄鲁变成了外族(指改变习俗语言)。到了至少是秦汉时长子才由迁出而改变守原地祖业。并在那里形成了号称“恒女”(八诏)的蒙确舍集团,八诏还往往与六祖相对。迁出则是次子以下人的事,这在《彝族源流(第3集 十五~二十卷)》和其他书籍里都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