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的均平秩序——以经济秩序为中心
秦、汉及唐代的法律与行政程式——兼论二者对官吏系统与读写教育的促进作用
关于岳麓书院藏秦简《亡律》中“廿年后九月戊戌以来”条
岳麓秦简“执法”考
秦代县下的“庙”——对里耶秦简与岳麓书院藏秦简“秦律令”中所见诸庙的考察
汉代的“守”和“行某事”
《政事要略》所引《会要》内容小考
非流之流:关于唐代配隶、安置、罚镇、效力等诸问题
唐代县行政下“不良”的犯罪调查
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的文献学研究——作为唐令复原的方法之一
控告与社会等级:中国律学内法律连贯性及法律类别的确立
“刑科杨雍建等题本档”之发现——兼论“启心郎”与“给事中”清初的地位
清末《申报》所见律师观的发展及讼师观的变迁——由讼师到律师(一)
加藤弘之的反自然法观念与其天皇制宪法理念的“和魂洋才”
超越方法论的欧洲中心主义:比较中国和欧洲的法律传统
仁井田陛著作目录
重现的法律程序:早期帝制中国法律史的新来源
译注《晋书·刑法志》集大成之作——读周东平主编《(晋书·刑法志)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