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提出了要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坚持了这一伟大构想,要为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在这一巨大历史背景下,《“美丽中国”背景下我国环境刑事法完善研究》先从环境、环境权与环境刑法的范围界定展开,结合实证分析的方法,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我国的环境刑法进行梳理,在借鉴国外先进法治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环境权不受侵害为价值追求的环境刑法保障目标的建议,探讨我国环境刑法与环境行政法之间合理有效衔接的可行性,探寻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理念、立法模式、罪名体系、入罪标准、刑罚方式等立法完善的途径,并对环境犯罪的危险犯、严格责任原则以及因果关系理论学说等问题作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选择。同时,对于程序法、环境行政法和刑事法之间的衔接问题以及环境公益诉讼也做了一定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