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中,作者把失业现象的产生归结为工人要求高工资的结果。作者认为,如果任何工人要求发给的工资率人为地高于经济力量自由发挥作用时所得出的工资率,那么纵使在完全静止的情形下也会发生失业现象。根据这一普遍的前提,得出五个结论。首先,即使在完全静态的情况下,如果支付给工人的工资率人为地提高到经济力量自由作用时所趋于产生的工资率的水平之上的时候,就可能存在失业。第二,现实生活当然不是静态的,因为所有条件都不是静止的,因此,仅仅使长期的平均工资率不高于竞争条件下所产生的工资率,并不能消除失业的发生。第三,一个国家所进行的产业活动对劳动力需求的波动性越广泛,这个国家的平均失业量就越大。因此,任何趋于减少产业波动的手段,最终也会趋于减少失业量。第四,某些地方和某些职业中出现的劳动力需求的下降,经常被同一时间内的其他地方和其他职业中出现的劳动力需求的上升抵消了一部分。因此,任一手段能使工人们确定哪里有工作岗位,从而能够自由地迁移去获得这一岗位空缺,失业量就可能减少。最后,公共机构有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减少劳动力需求发生的波动,因此也就能减少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