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施米特与犹太人》显示了与施米特及其“犹太教”概念之间公开的或者默默对立的观念史、概念史的关联。《卡尔·施米特与犹太人》共分五章。在第一章,研究施米特对待纳粹主义立场与对待“犹太人”的明确态度问题。接着,在研究概念史、观念史问题的第二章至第四章中,探索上述立场表明的多层次的前半部历史。此三章中任何一部分,都涉及施米特著作中与犹太教对立的结合点,即普遍主义、分离主义和加速性。在第五章,讨论施米特在战后的立场。“卡尔·施米特与犹太人”的主题,即使单纯列举施米特的业绩,并且由现实中乃至想象上“犹太人好的朋友”也无法阐释清楚。同时,对犹太人及犹太教这种争辩的结果,有待于对施米特与法学上的分析。这一点,是《卡尔·施米特与犹太人》根本目的所在。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1888年7月11日-1985年4月7日)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施米特生于威斯特伐里亚普勒腾贝格的一个天主教家庭。他从小喜好文学、艺术、音乐、哲学、神学。在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一边研究新康德主义法理学,一边写论瓦格纳的华彩文章。1933年,施米特担任柏林大学教授。他的政治思想对20世纪政治哲学、神学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并提出了许多国家法学上的重要概念,例如制度性保障、实质法治国及法律与主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