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脉络
上编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发展进程
第一章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创立(1835—1848年)
第一节基于新理性主义的法律批判(1835—1842年)
第二节向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过渡(1842年下半年—1844年年初)
第三节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形成(1844年年初—1846年)
第四节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公开宣告(1846年—1848年)
第二章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发展(1848—1871年)
第一节1848年德国革命中的民主法制问题
第二节总结1848年法国革命,发展无产阶级专政学说
第三节第一国际时期:在同改良主义和机会主义斗争中论权利义务
第四节《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法律思想
第三章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深化(1871—1883年)
第一节巴黎公社的民主与法制:《法兰西内战》
第二节批判蒲鲁东主义和巴枯宁主义的法律观
第三节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和法:《哥达纲领批判》
第四节马克思晚年人类学笔记中的法律思想
第五节批判杜林的法律观:《反杜林论》
第四章 恩格斯晚年对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发展(1883—1895年)
第一节对国家和法的起源的科学分析:《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第二节批判唯心主义法哲学:《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第三节批判门格尔的法哲学:《法学家的社会主义》
第四节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第五节阐发法的相对独立性理论:晚年通信
下编 马克思恩格斯法哲学思想的主题
第五章 法的本质论
第一节法的本质理论的形成过程
第二节经济关系与法
第三节法的本质与法的职能
第四节阶级斗争、民主与法制
第六章 法的历史发展论
第一节法的起源
第二节法的历史发展进程
第三节社会主义法的创建
第七章 法的价值论
第一节法与正义
第二节法与自由
第三节法与平等
第八章 法与人权论
第一节人权的本质
第二节人民的权利
第三节财产、所有权与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