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农村组织是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农村组织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分析框架下,研究了乡镇组织、村级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族与宗族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不同类型农村组织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发展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对它们的基本构成、职责、功能、定位以及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研究指出,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乡镇政府的现代化转型,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和改革农村经济组织,繁荣农村社会组织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才能实现农村的良好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