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炭工业志(1991-2014)/中国煤炭工业志省级志系列》编纂,坚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事业的发展历程。《广西煤炭工业志(1991-2014)/中国煤炭工业志省级志系列》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续修(中国煤炭志)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煤炭行业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进行编写。《广西煤炭工业志(1991-2014)/中国煤炭工业志省级志系列》时间断限,上限起于1991年,下限止于2014年底,个别事件适当顺延至2015年。《广西煤炭工业志(1991-2014)/中国煤炭工业志省级志系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广西煤炭工业志(1991-2014)/中国煤炭工业志省级志系列》采用篇、章、节结构,节下设目。《广西煤炭工业志(1991-2014)/中国煤炭工业志省级志系列》采用规范的语体文,采用第三人称记述。简化字、标点符号、专业名词、纪年、数字、计量单位等均执行国家现行统一标准。大事记采用编年体,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按时间顺序纵向记述广西煤炭工业发展的大事。传体设“人物传略”记已故人物;设“人物简介”记在世人物。入“人物传略”和“人物简介”的人物标准,设定为曾在广西煤炭行业工作过的自治区级煤炭行业管理机关正、副厅级职务人物、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部分人物资料下延至2015年。设“人物名录”列载其他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