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年鉴(2018)》是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行业性年鉴,每年编辑出版一卷。本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2017年山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发展成果。二、本卷年鉴共设置15个部分:1.领导批示;2.图片专辑;3.特载;4.“食安山东”建设;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6.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7.医疗器械监督管理;8.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9.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10.综合管理;11.直属事业单位工作;12.市县监管概况;13.大事记;14.附录;15.索引。三、本卷年鉴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撰写供稿,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由《山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年鉴(2018)》编辑部组织统编。凡涉及的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数字均以各单位报送材料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四、本卷年鉴在附录中收录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表,涉及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受理、审批、监管等情况的分析汇总,便于读者对照使用。五、本卷年鉴中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家总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局,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局,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