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的历史决定了客家文化肇因于移民生活,移垦社会孕育了客家文化的形成。客家人的特性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在客家文化的各个领域中。作为客家文化之一的宁化客家艺术与客家习俗,同样不能不受客家经历的直接影响,客家人客居他乡,聚族而居,所到之处多是战事较少的山区,交通不便,与外界交往甚少,于是他们沿袭着中原固有的传统信仰、伦理、语言、习俗等社会遗势进行生产和生活,呈现一种相对稳定的保守状态。但久而久之,又不能不与当地的经济文化、生产技术发生交流,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从而逐渐形成一种较为独特的民间文艺和风俗习惯。对此,客家研究大师罗香林教授在《客家研究导论》一书中有过一段精辟的论述:“客人尚自重,喜自尊,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肯舍弃固有的语言和习惯,国内如闽、赣、粤、桂、川、湘等省,固无用说,就在国外,如南洋群岛及安南、暹罗、台湾、北美洲等地,亦莫不然。往往足迹所至,即有其特别村舍,一切习俗,不肯与外人同化,昔时甚且不肯与外族或外系通婚,不肯学习外族外系的语言,这确是一种特殊现象。日人山口县造,谓客家原有一种自信和自傲的气质,再受海洋交通环境的影响,遂养成一种岛国人民的热血与精神,这一点很和日本人性质相似。我看,这倒是一句很可玩味的考语。”很明显,正是罗先生指出的“原有气质”和“再受影响”,构成了客家文化的特征,宁化客家艺术与客家习俗也不例外。本世纪初,“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崭新的概念闯入国人视野。该词是伴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加剧而一起到来的,当全球化在所向披靡地“同化”人类的文化时,尤其是,当源自西方先进的现代化国家的文化逐渐占据主流话语时,处于不同文化发展阶段的客家人却坚定地扼守与象征着历史文明的多元与灿烂。因此,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来对客家艺术展开系统研究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