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体育志(1983-2016)》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力求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述东营体育的历史和现状。《东营体育志(1983-2016)》体裁,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多种形式,坚持事以类从,以事立编,横排纵述,纵横结合;共设10编39章97节。首为概述、大事记,末为附录,不定为编的序列。《东营体育志(1983-2016)》上限原则上定于1983年东营建市,个别篇章适当上溯;下限为2016年年底。重点记述东营建市后体育发展情况。《东营体育志(1983-2016)》所书年代,一律采用公元纪年,必要时在括号内加注中国纪年。例如: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记载范围以1983年10月至2016年年底所辖3区2县的区划为准。《东营体育志(1983-2016)》所书各种名称,只在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重复出现时用简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重复出现时可用“建国前(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用“体育法”、东营市体育运动委员会用“市体委”。《东营体育志(1983-2016)》文体,一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简练。对引用原著、必要的专业用语和方言,尽量加以注释。所记各类数字及度量衡单位,均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语汇、成语、专门名称和表述性语言中的数字则用汉字。《东营体育志(1983-2016)》所录人物分为体育工作者、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三类,录入的标准是:体育工作者是为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且获一定荣誉称号的;教练员是所训队员获省运会冠军或向省以上专业队输送3名以上运动员的;运动员为取得国家运动健将且获得国家以上比赛取得前三名的。人物只做简介。《东营体育志(1983-2016)》收录运动成绩的标准是:东营市运动会首名的,省青少年锦标赛和冠军赛、省中学生运动会获得团体前六名、个人前三名的,山东省运动会及全国以上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得名次的。《东营体育志(1983-2016)》资料来源于历史文献、档案、各县、区体育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史料、知情人的口碑资料和社会调查等,经考证核实后载人,文中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