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的分配正义理论主要是义务论的。这种义务论分配正义理论一方面或多或少受到康德伦理思想的影响,强调某种绝对性和不妥协性,无法纳入现实人性的限制;另一方面其证成又或多或少诉诸日常道德直觉,需要纳入现实人性带来的某方面的限制。由此,这种义务论分配正义理论总是面临这样那样的动机困境。本书从后果主义出发论证分配正义,认为后果主义分配正义具有考虑结果的本性,故而可以把现实人性的限制明朗化、具体化。在此认识基础上,本书形成了一种新的分配正义理论:既包含立足利他心的人道成分(人们的基本需要应该得到满足),又包含立足自利心的公平成分(人们的所得与贡献应该大致匹配)。自我所有权、私有财产权、自由交易权等的证成整体性地有赖于此,对自由、平等、公平等概念的融贯理解也有赖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