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号本事考》汇录自先秦至五代时期见于正史之时号。时号以条目形式出现,按照在《左传》《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中出现先后顺序排列。《南史》与《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比对,《北史》与《魏书》《周书》《北齐书》《隋书》比对,《新唐书》与《旧唐书》比对,《新五代史》与《旧五代史》比对,互见其异同。每个条目先是标出时号名称,然后揭示该时号在史书中出现的卷数与篇目,如“《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卷五十三《萧相国世家》”,再过录该时号出现在史书中的相关文字,篇幅以意思相对完整的一句话或一段话为准。同一时号或互见不同的其他史书中,标出该史书名称、卷数,并过录其上下文。如文字与所过录的文字完全相同,则加以说明,不再重录。标点《时号本事考》对于时号的标示不一,有加专名号者,有加引号者,有不加任何符号者,过录原文时一律加上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