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二、本志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详今略古,记述白马镇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与现状,反映1949年后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三、本志断限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10年,部分内容适当下延。四、本志以事业分类,横排竖写,采取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以志为主体,卷首以总述概括白马全貌,大事记随后,专志部分采用篇、章、节、目结构,章下统设无题序,节下视情况设无题小序。反映全镇总貌的图照置于卷首,反映章内容的表随文设置。五、为反映时代特色,本志设白马镇、共和乡、县茶叶实验场、合并后的白马镇四篇。为体现地方特色,“江苏南京白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单独设一章。六、本志中专有名称一般使用全称,少数名称较长,使用频率高的,在其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括注简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白马镇委员会”简称“镇党委”“白马镇人民政府”简称“镇政府”,凡未用全称的省、市、县分别指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凡未冠属地的村,均指境内村。七、本志人物章,设人物传略、知名人士、革命烈士、先进人物四节,人物传略坚持“生不列传”原则,主要收录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作出杰出贡献的故人。知名人士主要收录白马籍全国知名文化、科技人士及战斗英雄。人物表收录革命烈士(以牺牲时间先后为序),国务院及省、市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以表彰时间先后为序)。附录主要收录白马境内民俗文化内容,不设时间段限。上述内容均放在合并后白马镇记述。八、本志清代及以前纪年用朝代年号,民国时期用民国纪年,并在其后括注公元纪年,1949年4月,采用公元纪年。“50年代”直至“90年代”,均指20世纪。九、本志统计数据,以县统计局编印的统计年鉴资料为准,少数采用有关部门核实的数据。十、本志资料主要来自溧水县档案局档案资料,其次为1985年收集的乡志资料、各时期报刊资料、2013年始各承编单位整理核实的史实资料,亦有少量社会调查资料及知情人提供的口碑资料,为节省篇幅,不注明出处。十一、县以上政府历年批准白马经济社会建设的各类文号,不标明出处。十二、本志的行文采用现代规范语体文,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用法遵照国家对公开出版物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