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逐渐成为联通现实世界的基础,个人信息在网络上的泄露与滥用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政府态度和民众情绪都偏向于通过限制个人信息的流动来达到“堵漏”的目的。但是,随着大数据价值在人工智能、定制工业等方面的显现,又开始出现诸如“隐私已死”“隐私将被自愿放弃”等片面化的观点。实际上,无论是之前的“一刀切”,还是后来的“一面倒”,都反映出人们在急于为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寻求速效办法时的盲目。也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我设计了“互联网用户隐私保护规则研究”这一课题,并有幸得到了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而《信息隐私保护制度研究:困境与重建》就是这一课题的研究成果。互联网将我们带人了一个更加接近人的自由发展的光辉时代。前法国总理德维尔潘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的演讲中提到,2017年网民的全球数量首次超过了世界人口的一半。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已经或者正在获得一种更广泛的接人自由。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己之间的连接方式和改造能力都发生了变化。如果将互联网比作一个赋能系统,那么数据就是这里的能量驱动。在互联网数据运动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二元性”问题,本质上都是关于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问题。规则与边界的建立,已经成为线上线下世界一体化发展的迫切要求。如若追溯起来,在五年多前,我就在博士导师宋建武教授的建议下开始关注和着手研究互联网环境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研究过程中,一系列关键问题逐渐浮现,比如,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关系、互联网对信息隐私的影响、信息隐私保护面临着哪些困难,以及信息隐私保护体系如何构建,等等。2015年,我们合作发表了论文《个人信息的社会性及其利用边界》,指出个人信息作为个人身份的识别符号,是社会成员参与各种社会交往的前提条件,强调对个人信息社会性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