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手工纸文库·云南卷》按滇西北、滇西南、滇东南、滇东北四个区域划分一级手工造纸地域,形成“章”的类目单元,如第二章“滇西北地区”。章之下的二级类目以县为单元划分,形成“节”的类目,如第二章第一节“香格里拉纳西族东巴纸”。本卷各节的标准撰写格式通常分为七个部分:“××××纸的基础信息及其分布”“××××纸生产的人文地理环境”“××××纸的历史与传承”“××××纸的生产工艺与技术分析”“××××纸的用途与销售情况”“××××纸的相关民俗与文化事象”“××××纸的保护现状与发展思考”。如遇某一部分田野调查和文献资料均未能采集到信息,将按照实事求是原则略去标准撰写格式的相应部分。本卷设专节记述的手工纸种类标准是:其一,项目组进行田野调查时仍在生产的手工纸种类;其二,项目组田野调查时虽已不再生产,但保留着较完整的生产环境与设备,造纸技师仍能演示或讲述完整技艺和相关知识的手工纸种类。云南省的很多手工造纸地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县名按中国地名使用规范应标注出全称,考虑到多民族地区的县名构成往往较复杂,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为兼顾地名的使用规范与简洁,本卷所有“节”的标题及“节”下一级类目的标题均直接标示为“××(县域)(+民族)+纸名”,而不出现多民族县名全称及“县”这一称谓,如“耿马傣族白绵纸”(耿马县的全称应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本卷造纸点地理分布不以测绘地图背景标示方式,而以示意图标示方式呈现。全卷绘制一张云南省田野调查涉及造纸点在市州所辖各县分布的示意总图,标示出各造纸点在云南省的分布现状。每一节绘制三幅示意图,一幅以县为单位,绘制造纸点在市州的分布位置示意;一幅为从县城到造纸点的路线示意图;一幅为现存活态造纸点和历史造纸点在县境内的位置示意图。在标示地名时,均统一标示出县城与乡镇两级,乡镇下则直接标注造纸点所在村,而不再作行政村、自然村、村民组之区别。第一章中的调查地示意图也参照上述原则绘制。所有示意图上的行政区划名称,以及正文中全部涉及的行政区划名称,均依据调查组田野调查当时的名称,以尊重调查时的真实区划名称信息。本卷对造纸点的地理分布按“造纸点”和“历史造纸点”两类区别标示。其中,历史造纸点选择的时间上限项目组划定为民国元年(1911年),而下限原则上为20世纪末已不再生产且基本业态已完全终止,1911年以前有记述的造纸点不进行示意图标示。因云南省域历代造纸信息多样性、多变性突出,本卷示意图上的历史造纸点原则上以调查组通过田野工作和文献研究所掌握的信息为标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