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之后,我国慈善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社会捐赠规模不断攀升,慈善组织数量快速增加,活动领域持续扩大,社会影响显著增强。然而,我国慈善组织快速发展中还潜藏着诸多矛盾与问题,尤其是社会自治能力弱,强化政府监管是题中应有之意。而且,当前我国慈善组织尚处于成长期,需要更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因此,以严控为导向、以双重管理为核心的传统慈善组织监管体系亟须改革。2013年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的确立标志着慈善组织监管改革已经起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陆续出台,但改革系统性和协调性仍然有待进一步提升,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 《我国慈善组织政府监管改革》,从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求入手,分析已有监管改革面临的困境,确立“有效监管”理念,以放权、监管和服务的协调和统一为整体目标,以进一步健全现代慈善组织监管制度体系为重点,系统研究我国慈善组织政府监管改革的路径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