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离方向的哈特-富勒“告密者案件”之争:基于德国法院判决的法理审视/光明社科文库》主要由以下七个部分组成。“引言”部分论述了《偏离方向的哈特-富勒“告密者案件”之争:基于德国法院判决的法理审视/光明社科文库》立足的主题,将文章寻求解答的哈特、富勒“告密者案件”之争偏离方向的问题提了出来,简要评述了国内外学者在该主题上的研究现状,并介绍了贯穿全文的理论与案件转换思考的研究思路。第一章,以拉德布鲁赫战后思想为线索,以点代面地就战后德国在司法转向的过程中处理疑难案件的理论探索做了论述,并陈述了所谓的拉氏战后法理论立场发生的“转向”和被《哈佛法律评论》错误报道的“告密者案件”以及该案件的真相,对哈特、富勒为什么会选中此案作为争论对象进行了分析。第二章,对《哈佛法律评论》就自己报道的“告密者案件”做的评论进行了介绍,并对哈特、富勒在“告密者案件”上的三个争论点做了论述,分析了他们解决案件的方案对于实现“忠于法律”的理想存在的利弊。第三章,基于哈特、富勒“告密者案件”之争是源于他们对“法律是什么”有不同看法之认识,以双方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的不同主张和理论设计为切入点,论述了他们对法律的不同定义,找出了他们认定案件所涉纳粹恶法身份的法理论根据,并以哈特、富勒法理论中的关键环节作为分析对象和依据,分别论述了哈特法理论对法律与国家关联性不显白的“表达”和富勒法理论淡化法律与国家关联性的事实。第四章,以战后德国所处政治状况和纳粹政权的“合法性”与德国司法的纳粹化为切入点,揭示了“告密者案件”的审理还涉及对政治因素的考量之事实,论证了拉德布鲁赫战后的理论立场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之观点,以及“告密者案件”的事实方案与“拉德布鲁赫公式”的深层次要求的一致性。第五章,分析了导致哈特、富勒“告密者案件”之争偏离德国法院解决案件的事实方案的五个因素。“结论”部分以德国法院处理“告密者案件”的事实方案为标准进行判断,认为在《怨毒告密者难题》呈现的五个方案中,第三个方案也许更具合理性。